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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的不一定合情,合情的不一定合理!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!较多不涉及到刑事、经济、重要领域的法律法规都不能得到很彻底的贯彻执行!任何部标、省标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都要为宪法、立法基本法、国标让路,更不得相违背。尽管有的标准定的比它还高,出了问题都是以它作为准绳和依据。
     现在虽然我没有具体看到这份规定,但是我觉得它的等级、权威、分量稍低了些。有时都是执行潜规则、习俗、、约定、行业规范。比如人家不收检查费,你要收上门费、检查费、配件费、修理费等,准要把客户给吓走!大多数都是讲一口价,多少钱我给你修好!保多长时间!
     其实我们这一行服务都是有自己一定的范围区域,就像狮子老虎都有自己活动的范围,其他人不得进入。比如你的门面楼上有户人家34寸电视坏了,他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搬到较远的地方去修的,只要你的水平高、服务态度好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收费合理客户都会找你的。除非有件什么事闹得不愉快或收费沟通等问题,他才会找人家来修,但是人家看到你的门面就在附近,如果他有职业道德,你的为人也不错,他也不会乱说话的。
     再说,现在的电器更新换代太快、费用也低廉、科技含金量越来越高了。如果价钱说的太高人家就不修了,不管什么原因没有修好你要收上门费、检查费,多数人是不高兴的,包括我们同行们作为消费者的时候也是这样。
     所以我说,要执行这个规定有一定的困难!还是要搞些科技含量高、维修较困难的产品来搞,别人修不了(要么没有配件、没有能力检查出问题),只有你才能搞(比如售后服务),并且还是慕名而来,这样才能挣大钱啊!比如大型冷库、工控器、编程、专用工业民用产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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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分次数

  • 老@叶:说得有道理

好啊!顶起来,顶起来,
原帖由 志明家电 于 2009-4-13 13:56 发表
提前与用户说明白,查出故障不修收取维修费的50-60%。修一台机子80-90%的时间用在检查上。刁钻的用户想让我们白干,我们要提防!
这个规定有用处,应在网上,报纸上大力宣传,谢谢了
原帖由 lxmlxm 于 2009-4-14 16:13 发表
这个规定有用处,应在网上,报纸上大力宣传,谢谢了
这个规定应该发在论坛上,让大家都知道,让客户知道,要做好宣传,毕竟是国家职能部门发的,不是那个家电维修部发的,还是会起到一定广告效应,我们维修人对顾客也好说话。我就想下载一份并打印贴在店中,可惜没有,不知那位可以上传。
支持报一口价,什么上门费,修理费,配件费,自己心里算算就是啦!
原帖由 汕头腾星电子 于 2009-4-13 13:29 发表


可把相关规定复印、放大张贴于维修部显眼处。或上门服务时随身携带  
版主这个办法值得推广!
爱学习,爱电子,活到老,学到老。
维修收费,就一个感觉,乱。
年过三十不学艺
当做乐趣又何妨
支持报一口价,什么上门费,修理费,配件费,自己心里算算就是啦!
临城修理 发表于 2009-5-3 18:39
这方法好,如果老实报价顾客会觉得人工钱很贵而元件很贱,心里不平衡。
提前与用户说明白,查出故障不修收取维修费的50-60%。修一台机子80-90%的时间用在检查上。刁钻的用户想让我们白干,我们要提防!
支持支持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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