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家电维修换下旧零件归谁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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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洗衣机配件批发
时间:
2009-5-2 00:01
标题:
家电维修换下旧零件归谁??
电视维修后,消费者想索回换下的旧零件,被维修人员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。昨日,家住南岸区南坪红光村77号附4号的戴先生表示,换下的零件应属于消费者,维修人员拒返的做法让他难以理解。
据戴先生介绍,今年8月,他家一台型号为MT2981的厦华彩电因图像显示不清,请来厦华的维修人员维修,因购买时间已超过5年,戴先生支付维修费及零件费共计214元。更换了两个零件后,彩电完好如初。戴先生提出将旧零件留下,维修人员坚决不同意,称回收旧零件是公司的规定。戴先生认为,电视是消费者买的,换下的零件所有权也属于消费者,维修人员凭什么据为己有?
怕修好的彩电故态复萌,戴先生最终让维修人员将旧零件带走。但对维修人员非要带走旧零件的做法,表示无法理解。
昨日下午,记者致电厦华电视重庆维修部,工作人员表示,确有修理电视换下的零件应回收的规定,维修部会将换下的旧零件返厂处理。如此,是为了保证维修质量,加强管理。工作人员解释,维修人员维修前,会向消费者说明,如消费者不要旧零件,公司在所更换新零件的价格上会优惠20%,作为对消费者的补偿,反之,则不能享受优惠价格。可能维修人员未能将此规定解释清楚,以致造成双方误解和不快。
对此,重庆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毅认为,据民法通则规定,消费者如对电视拥有所有权,对其中的零件也拥有所有权,即使换下后也有权索回。维修公司单方面回收旧零件,不论是否在新零件的价格上优惠,都应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才能回收旧零件,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。(
作者:
xinmiao83
时间:
2009-5-2 00:28
好先顶了,发点实际性的文章
作者:
张树生
时间:
2009-5-2 00:37
感谢分享,论坛有您更精彩!
作者:
汕头腾星电子
时间:
2009-5-2 00:57
根据“中国家电维修协会”规定:
旧件退还顾客。
http://hi.163dz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183877
作者:
中江人
时间:
2009-5-2 09:36
如果不想留坏件给用户,就说电子元件化学元素重,必须回收,不然对环境不利,对你们的身体更加不利
我想他应该不会再问你要了
作者:
钟寿强
时间:
2009-5-2 10:13
如果用户要求,应该归还用户!我做售后的时候就是这样操作,用户不需要就带走《以免用户知道,配件不值钱》
作者:
王大千
时间:
2009-5-2 10:35
理应归还给顾客。
作者:
丁申杨
时间:
2009-5-2 14:04
如果用户要求,应该归还用户!
作者:
新视达
时间:
2009-5-2 14:15
我一般是当顾客的面丢进顾客家的垃圾桶,这样一般顾客也不会事后再捞出来去查配件是多少价,也不会给维修人员引来麻烦。
作者:
新世纪WEIXIU
时间:
2009-5-2 21:05
最好当面说清楚。
作者:
学员5701-01
时间:
2009-5-2 21:53
以免用户知道,配件不值钱。这才是病根!
作者:
梦随风飘
时间:
2009-5-2 22:50
换下的旧件别说用处不大,即便有用也不能刻意要人家的,那样用户会怀疑你很多很多??????
作者:
领航者
时间:
2009-5-2 22:57
最好当面解释清楚为好。
作者:
吴贵明
时间:
2009-5-2 23:02
原帖由
新视达
于 2009-5-2 14:15 发表
我一般是当顾客的面丢进顾客家的垃圾桶,这样一般顾客也不会事后再捞出来去查配件是多少价,也不会给维修人员引来麻烦。
赞同。。。
作者:
xwsy
时间:
2009-5-3 00:17
你碰上较真的人,什么事不会发生?不止是旧件值不值的问题,就算还给他,我想他为此会付出更多(如果下次家里的东东再坏的话)
作者:
王社
时间:
2009-5-3 13:01
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带走,,原则上是留给用户。
作者:
HLM
时间:
2009-5-3 18:15
找我维修啊,旧零件要我带走我严还不干呢。
作者:
临城修理
时间:
2009-5-3 18:28
坏件肯定要给客户,下次坏了,也知道换的不是同一处的原件!有的好用,我也不拿,都报价报了,零件都是客户买的!反正我们买又不贵嘛!
作者:
mengwanxiong
时间:
2009-5-3 18:51
理当给客人,又不是保用期不用收钱,收了214元还想拿件回公司报销呀。
作者:
keke76818
时间:
2009-5-3 19:01
用户付钱购了零件,旧件归用户,如用户不要同意师傅带走的,可以拿走
作者:
桥东电器
时间:
2009-5-3 19:16
好的归自己
坏的归顾客
作者:
七剑
时间:
2009-5-3 19:26
真的坏了给客户,否则想法带回来。
作者:
东方孤独
时间:
2009-5-4 23:38
顾客要回旧件,也是在情理之中;顾客没有坚持要留下旧件,就可以带走。如果顾客坚持要留下换下来的旧件,很可能顾客感到你的收费过高,或者心存疑虑。我认为在做实质维修之前,先讲好价钱,顾客同意再动手更换零部件也不迟。报价时适当报高一点,留有一定的余地,最后根据具体的维修情况,再确定顾客应付你的修理费。
作者:
ning3322
时间:
2009-5-4 23:51
不管该零配件是便宜还是昂贵,首先要肯定的是,坏配件为用户所有。能否带走须征求用户意愿。创维公司的规定是强盗逻辑,是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。
作者:
JYQJ
时间:
2009-5-5 12:23
如果用户要求,应该归还用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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