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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他们说还是老毛病你怎么办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马芸    时间: 2008-8-8 15:07     标题: 他们说还是老毛病你怎么办?

最近出了堆烦心事,跟大家讨论讨论:
比方说:某人电视故障为不通电,你检查出电源开关管烧坏,给他换上修复,告诉他原故障保修6个月。
几天后电视又坏了,还是不通电,检查发现是由于高压把开关管、开关变压器、电容等全烧坏了,这时候顾客对你说:“以前是不通电的毛病,现在还是不通电的毛病,你得负责保修”。这时候你该怎么说?

或者你朋友拿电视来修理,你一查保险丝烧了,你便收他5元辛苦费。可没过几天电视又不通电了,一查是开关管坏了,如果你不免费换上这个管子朋友可能会跟你翻脸吧。

也许你会说:给他们耐心解释,引起“不通电”故障的原因很多等等。可我试过了,多数人解释不通,即使他点头称是,但从他表情可以看出不满情绪。

我们再假设,如果顾客找工商投诉你,我估计工商百分百责令你负责保修,工商也不懂那么多,他也不会费周折去鉴定,他们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治理你,这样广大老百姓(所谓弱势)也会为工商鼓掌的。

我今天在想:是不是该写个免责书,朋友来修理了就让他看看:内容大致就是讲清楚维修也担风险,任何人都按实际修理费一分不少的收。
作者: 马芸    时间: 2008-8-8 15:19

关于给亲戚朋友修
有些人你可别说帮个忙举手之劳多好之类的话,修理并 不是你想象的不付出成本的。比如换上去的零件因为市电升高或其他原因再烧的可能、零件比较差也有可能再烧、或者干脆在你修的过程中屡烧行管,你给谁能说明白?
即使你不换任何零件,万一碰巧他显象管哪天报废了,全怪你头上,恨你一辈子。
作者: jing371    时间: 2008-8-8 15:23

对于这类问题我是这样处理的。首先你要诚实做人,换下的元件必须给客户看,最好是给他,告诉他这次换是这个元件,六个月内只包这个元件,并在机子内做好已换元件的标记工作,(当然有些元件是不好包的,这一点你必须告诉人家)即使在六个月保修期内损坏的已更换的原件,客户也应付元件费用。这些都要和客户说清楚的。

[ 本帖最后由 jing371 于 2008-8-8 16:00 编辑 ]
作者: 家乐多    时间: 2008-8-8 15:45

朋友这样修机怎么回不烦呢,保修6个月收费2倍以上,既然是朋友怎么会收5元,倒不如做个人情,既然收费怎能收这么小。减小返修维修时就要彻底些处理如补焊,收费按标准、原则做事,不管他人说什么。
作者: jsj010101    时间: 2008-8-8 16:26

我的意见是不管他是那个,要么正常收费,要么免费。
作者: 伟程    时间: 2008-8-10 00:00

我都开保修单,原故障包修3月,配件有收费与免费之分,一切按章办事!少了好多麻烦。
作者: 黄建新HJX    时间: 2008-8-13 20:15

我这儿做得和楼上的一样,讲信誉顾客也放心。
作者: 金凌电器    时间: 2008-8-13 20:31

我这按3楼说的一样
作者: jyj    时间: 2008-8-16 22:21

现在的机器好多质量本身不太好,保修是不是太长了,我们这保修一个月.在说了修理就没有几块钱的,就是除尘土也得20,再低廉了,没法干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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